智通财经APP获悉,3月20日,东区裁判法院批准律政司的申请,将香港证监会早前提诉的一宗证券欺诈案件移交区域法院进行刑事法律程序。这是首次有涉及非法卖空的证券欺诈案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00条在区域法院进行刑事检控。区域法院的首次聆讯将于2026年4月9日进行。案中两名被告陈海城(男)及李宝程(男)被指称使用欺诈计划,非法卖空28家香港上市公司的股份,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00条。
元股证券:ygzq.hk法院在聆讯中延长了陈及李的保释期限,条件是他们:(i)不得离开香港;(ii)交出所有旅行证件;(iii)定期到警署报到;(iv)各缴交280,000港元保释金;及(v)于所申报的住址居住及就住址的任何更改通知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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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前新闻稿,香港证监会指,于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12月29日期间,陈及李讹称陈持有足够数目的该28家公司股份,以支持透过陈在贝格隆证券有限公司的证券帐户发出的卖盘,但事实并非如此。结果,二人得以就相关公司的股份进行非法卖空交易,并获利约1,100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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